近日,我所代理的3件专利权属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令3件专利均归属于我所委托人F公司。

该案中,F公司发现其离职员工A加入了一家新成立的Z公司,生产销售与F公司产品的同类产品,且以员工A和Z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自然人名义申请了三件专利,并在之后又将三件专利转让给Z公司。F公司委托我所就本案纠纷的处理进行全面分析,我所研究分析后,认为A某等所申请的3件发明专利属于A某离职一年内所完成的与其在F公司的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有关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归属于F公司。因此,我方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3件专利权属诉讼,请求法院判令3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归属于F公司,并判令A某等将涉案专利转让给Z公司的行为无效。

专利权属纠纷证据收集难度大于一般的专利侵权案件,为此,我所律师与F公司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反复沟通,了解A某在F公司工作时的具体情况和可能留下的工作内容痕迹,协助和指导F公司对A某在F公司处工作时的任职情况、工作内容和接触到的相关技术资料等证据进行收集,而且对于往来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进行了公证保全,并基于A某在F公司能够接触到的技术资料与涉案3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了相关性比对。因本案案情复杂,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先后组织了四次开庭,双方围绕争议焦点提交了多次代理意见和质证意见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23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全面支持了我方的诉讼主张,判决涉案3件专利归属于F公司。A某等对该一审判决不服,向最高院提起上诉。我方对其各项上诉主张进行了有力驳斥。2025年2月,我方收到了最高院做出的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目前,涉案的3件专利已顺利完成权利人名义变更。

知识产权纠纷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的情形下,该案备受业界瞩目,也牵动着各个上下游企业接下来的采购决策,我们以3件胜诉判决捍卫了真正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技术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