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应诉基本情况
2018年,商标评审部门裁决案件总计26.52万件,全年共收到一审应诉通知11510件,一审应诉量占案件裁决总量的4.34%,与去年同比下降了1.2个百分点。2018年共收到二审应诉通知4120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听证程序或再审程序的案件有420件。2018年,商标评审部门共收到一审判决10633件(含裁定561件),其中败诉案件2840件,因情势变更导致败诉的案件1205件,占了败诉总量的42.4%,刨除情势变更败诉案件,实际的一审败诉率为15.4%;共收到二审法院判决3732件(含裁定67件),其中败诉案件1243件,因情势变更导致败诉的案件350件;2018年共收到再审法院判决及裁定354件,其中涉及情势变更案件35件。
二、主要特点
(一)评审案件应诉总量持续增长,应诉占比稳中有降
2018年一审应诉总量首次破万,比去年增长两千余件,延续了一贯的增长态势,但应诉占比稳中有降。从近三年的数据来看,行政裁决数量连续三年较大幅度增长,但应诉占比基本稳定在5%左右,约95%的案件在评审程序中得到了解决。这充分说明评审程序兼顾效率与公平,在解决商标授权确权纠纷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也表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一些主要法律问题上日益形成共识,当事人因对案件处理结果形成较稳定的预期从而服判息诉。以下为2016-2018年评审案件一审被诉情况列表:
2018年,商标评审部门裁决案件总计26.52万件,全年共收到一审应诉通知11510件,一审应诉量占案件裁决总量的4.34%,与去年同比下降了1.2个百分点。2018年共收到二审应诉通知4120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听证程序或再审程序的案件有420件。2018年,商标评审部门共收到一审判决10633件(含裁定561件),其中败诉案件2840件,因情势变更导致败诉的案件1205件,占了败诉总量的42.4%,刨除情势变更败诉案件,实际的一审败诉率为15.4%;共收到二审法院判决3732件(含裁定67件),其中败诉案件1243件,因情势变更导致败诉的案件350件;2018年共收到再审法院判决及裁定354件,其中涉及情势变更案件35件。
二、主要特点
(一)评审案件应诉总量持续增长,应诉占比稳中有降
2018年一审应诉总量首次破万,比去年增长两千余件,延续了一贯的增长态势,但应诉占比稳中有降。从近三年的数据来看,行政裁决数量连续三年较大幅度增长,但应诉占比基本稳定在5%左右,约95%的案件在评审程序中得到了解决。这充分说明评审程序兼顾效率与公平,在解决商标授权确权纠纷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也表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一些主要法律问题上日益形成共识,当事人因对案件处理结果形成较稳定的预期从而服判息诉。以下为2016-2018年评审案件一审被诉情况列表:
(二)不同案件类型的败诉比例差异明显
针对2018年收到的10633件一审判决,我们分别统计了各种案件类型的败诉率,其中驳回复审败诉总量虽然较高,但绝大多数败诉系情势变更所致,实际败诉率仅为7.5%。不予注册复审(含异议复审)案件数量远少于其他类型的复杂案件,考虑到经历异议和复审程序连续不予注册,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意愿会有所降低,因此相应的诉讼较少,实际败诉率亦低于10%。无效宣告和撤销复审作为两种较复杂的案件类型,实际败诉率均比较高,后者的败诉率更是接近30%。即便有部分案件的败诉系由诉讼新证据导致,但多数败诉案件仍表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若干事实认定和具体法律适用上存在分歧,有必要对分歧之处进行梳理分析,以便进一步统一认识,完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审理。以下为2018年一审判决分类统计:
(三)情势变更成为最主要的败诉原因,部分败诉原因占比出现明显变化
在一审败诉统计数据方面,2018年度主要败诉原因所占比例及与2017年度相应情况对照见下表:
针对2018年收到的10633件一审判决,我们分别统计了各种案件类型的败诉率,其中驳回复审败诉总量虽然较高,但绝大多数败诉系情势变更所致,实际败诉率仅为7.5%。不予注册复审(含异议复审)案件数量远少于其他类型的复杂案件,考虑到经历异议和复审程序连续不予注册,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意愿会有所降低,因此相应的诉讼较少,实际败诉率亦低于10%。无效宣告和撤销复审作为两种较复杂的案件类型,实际败诉率均比较高,后者的败诉率更是接近30%。即便有部分案件的败诉系由诉讼新证据导致,但多数败诉案件仍表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若干事实认定和具体法律适用上存在分歧,有必要对分歧之处进行梳理分析,以便进一步统一认识,完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审理。以下为2018年一审判决分类统计:
(三)情势变更成为最主要的败诉原因,部分败诉原因占比出现明显变化
在一审败诉统计数据方面,2018年度主要败诉原因所占比例及与2017年度相应情况对照见下表:
由上表可知,2018年因情势变更、商品类似判定、商标使用证据判定、驰名商标以及第44条第1款所指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导致败诉的占比明显升高,而因商标近似判断、不良影响、显著性及程序原因导致败诉的占比则出现了明显下降,其他败诉原因占比则与去年基本持平。
时间:2019年9月3日
来源:中华商标杂志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应诉复议处
来源:中华商标杂志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应诉复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