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22)。该年度报告为最高人民法院从2022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梳理出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法律适用问题集合而成。

 


我所代理的(2022)最高法行再4号案件入选该报告。该案为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件。诉争商标为英文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均认为,诉争商标拆分后,前三个字母和后五个字母的译文结合能够直接表示部分指定商品的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之情形,使用在其他商品上则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产生误认,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情形。我所代理申请人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强调英文商标的显著性和识别性应以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为标准来判断,且不应任意切割拆分组合考虑其含义。最高院支持了我方的再审申请,判决撤销一审和二审行政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该案中,最高院指出判断英文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应当以该标志所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中国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为标准,以标志整体构成要素和含义进行判断,考量标志本身与指定商品或服务的关联程度,使用中能否发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该案件中“英文商标显著性的认定”规则和标准将对同类型外文商标显著性的审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22)》摘要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397462.html